古人的名、字、号有什么不同
读了诗词之后,了解了许多诗人,发现几乎所有诗人除了名字之外,还有字、号。
名
“始生三月而加名,故云幼名。”
据说上古时期,婴儿在出生三个月的时候由父亲给命名,即“幼名”。
这可能是从前医卫条件差,出生满三月,确定能存活,长辈才帮小孩正式取「名」。
据《礼记·内则》记载,到了这一天,由母亲和保姆抱着婴儿来到厅堂见他的父亲,父亲郑重地握住孩子的手,给他取名。名取定以后,母亲和保姆把孩子抱回内室,然后把孩子的名字通告亲戚,父亲则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朋友,并报告地方长官,入籍登记。
因此命名仪式非常隆重,是孩子一生中的第一件大事,这种习俗虽然没有了,但给孩子过“百岁”的风俗依然长盛不衰。
其实在我国民间,部分地区至今仍保留着婴儿满月时才命名的习俗,不过是命名的权利不再由父亲一人担当,而是由婴儿的亲人共同担当。
名,一般指人的姓名或单指名。幼年时由父母命名,供长辈呼唤。
关于古人取名的原则,《左传·桓公六年》写得明确:“名有五,有信、有义、有象、有假、有类。”此外,古人还提出了取名需避开的六条禁忌,分别是:不以国,不以官,不以山川,不以隐疾,不以畜牲,不以器币。
如晋国的僖侯名为“司徒”,宋武公名“司空”,就废了司徒、司空这两个官名。然而从宋朝开始,取名的讲究就更多了,家族辈分、生辰八字、生肖属相等都纳入了考量的范围。
可见,古人的名字中,寄托着长辈的殷殷期望,象征着人的身份、地位。
字
“年二十有为父之道,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,故冠而加字。”
从周代开始,人们在名以外,又另取字。《礼记·檀弓》称:“幼名,冠字。”意思就是,要出生三个月时,取名,为幼名,在二十岁成人行冠礼时,取字。字,是男子20岁(成人)举行加冠礼时取字,女子15岁许嫁举行笄(jī)礼时取字,以表示对本人尊重或供朋友称呼。
可见,在过去古人的字男女皆可取,并非男性的独占。举例:王昭君,名嫱,字昭君;秋瑾,字璇卿。大多数情况下,字的选取与名有一定的联系。
如并列,名和字的意思相同或相通,比如屈平,字原,古语中“广平曰原”,所以两者意思相同。
字的意思和名相近,但不完全一样,可以互为补充。
字和名两者意思相反。
字与名意思相顺承、互为因果或可以用来解释名,
号
除了名和字之外,古人还有别号。别号是名和字以外的称号。古时,人们为了尊重别人,一般不直呼其名,也不称其字,而称其别号。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。号可以有两个字的,也可以有三个以上字的。此外,有人认为称别人的字、号还不够尊敬,于是就以其官职、籍贯来称呼,帝王、士大夫等死后还被冠以谥号、庙号,也是别号的一种。因为古人看来,一个人的名只在君王或长辈面前才能使用,而字是用来在平辈或晚辈间称呼的。
而号可以在文章唱和时作为代称,也可以用来自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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